轉載自http://pressurechief.pixnet.net/blog/post/11367983
作者:迈豆
原告一家證詞實錄:
首先,有必要說一下麥可‧傑克森在此案中的被控的四種罪名:
一,戀童罪(四項)
二,戀童未遂罪(一項)
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四項)
四,陰謀罪(一項)
(注:所謂"陰謀罪",是檢方指稱麥可‧傑克森夥同五名助手(均被免於起訴)陰謀綁架男童全家以達到"戀童"目的,其間共有28條"公然的罪行",是為"陰謀罪"。)
原告在法庭上對傑克森的指控內容中國媒體都報導了,那些一面之詞隨他們怎麼說都行,但在辯方律師的盤詰下呢?
下面摘錄一些男童一家在法庭上的接受辯方律師盤詰時的證詞明顯矛盾錯漏的場景,附點評。
—————————————————————————————
男童弟弟,"唯一案情目擊者"("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及"戀童罪"證人,男童弟弟稱他與家人在麥可的夢幻莊園作客時,麥可給他與哥哥酒喝,還給他們色情雜誌看,還曾兩次親眼目睹麥可"性侵犯"了他哥哥,而兩次都是半夜睡不著起來閒逛時進入麥可的套房,在麥可的臥室門外偷看到的。)
場景一:(辯方律師拿出一本色情雜誌《閣樓之出軌邊緣》,這是美國合法出版的成年刊物,檢方聲稱是在麥可的床底下搜到,上面有麥可與男童兄弟的指紋,這是檢方的"重要證物",指傑克遜曾以色情雜誌引誘男童。)
辯方律師:麥可從來沒有給你看過這本色情雜誌是嗎?
男童弟弟:他給我看過!
辯方律師:你確定?
男童弟弟:是的!
此時辯方律師轉向陪審團指:這本雜誌發行於2003年8月,而原告一家最後一次離開夢幻莊園卻是在2003年3月,麥可怎麼可能在2003年3月之前給原告男童兄弟觀看在2003年8的出版的雜誌?!
男童弟弟趕緊改口:哦,我說的並不是這一本,是其他類似的雜誌。
(法庭內一片嘩然!)
點評:英國天空電視台新聞報導:那本雜誌將對檢方和警方是重創。因為看上去,那本雜誌是栽贓。如果被證明,整個案子就要撤消了!!
場景二:(警鈴問題。麥可的臥室裝有警鈴,一有人接近就會響起。而男童弟弟曾兩次偷看到麥可在臥室裡侵犯他哥哥,而居然警鈴都沒有驚動傑克森。)
辯方律師:你每次一進那房裡,是不是警報就關了?
男童弟弟:是的
辯方律師:你見過麥可曾關閉過警鈴嗎?
男童弟弟:沒有。
辯方律師:那你每次進房間都聽的到警報嗎?
男童弟弟:是的。
辯方律師:那麼你兩次進入麥可的房間目擊他猥褻你哥哥的時候,警鈴響了嗎?
男童弟弟:是的……但如果門是關的,麥可就聽不到。
(門是關的,麥可聽不到,那他裝警鈴有什麼用?如果門是關著的話,你又是怎麼進去的?小騙子!!)
另,男童弟弟一開始對警方說,傑克森給他們喝的是“紅酒”,但到了法庭上,卻又變成"白酒"了。
點評:在一個談論案情的電視節目中,一名電視觀眾說:"我認為這個弟弟是被人鼓動說出他想說的任何話。我母親曾經告訴過我,在生活中,只要你說的是實話,你每一次說到它都不會變。如果是謊話,你每說一次就變一次。現在就是這樣。"
—————————————————————————————
原告男童本人的證詞(傑克森所有"罪行"的證人)
場景一:(原告一家稱麥可指使助手把他們拘禁在夢幻莊園,後來他們才"逃跑"了出來,而且是再三的"逃跑。")
辯方律師:亞維佐先生,你全家曾免費在夢幻莊園呆了幾個星期,對嗎?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你們的飲食是傑克森先生付的錢,對吧?
原告男童:可能吧。是的。
辯方律師:那你知道還會有其他人為此付款嗎?
原告男童:不知道。我很肯定是麥可。
辯方律師:你往返都坐的是豪華轎車,對嗎?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你還坐過一次勞斯萊斯,對嗎?
原告男童:不,我只是和耶蘇從夢幻莊園逃走的時候坐了勞斯萊斯。
辯方律師:當你"逃跑"的時候?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但你後來又回去了——在你"逃跑"後多久你又回去了呢?
原告男童:我想幾天後吧。
辯方律師:好的。好的。當你"逃跑"時,耶蘇帶著你們去了哪裡呢?
原告男童:他帶我去了我祖母的房子。
辯方律師:兩天後你又和文尼一起回來了?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是不是兩天,也許是幾天後。
辯方律師:於是你回來了,然後你又第二次"逃跑",對嗎?
原告男童:我認為是這樣。管他呢。
辯方律師:然後你又回來,接著再第三次"逃跑",對嗎?
原告男童:不對。
辯方律師:那麼,好像是有三次"逃跑"吧,不是嗎?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場景二:(原告男童在法庭上承認,他曾告訴他中學的校長說麥可"從沒有對他做過任何壞事"。)
辯方律師:你是否曾對Alpert說過傑克森不曾不恰當地觸摸過你?
原告男童:我不記得很清楚了。
辯方律師:你不是很記得(說過)傑克森不曾不恰當地觸摸過你?
原告男童:恩,我很肯定我說過,因為他是校長。
辯方律師:Alpert先生曾看著你的雙眼問到麥可‧傑克森是否對你做過什麼,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告訴他麥可什麼都沒對我做過。
辯方律師:而第二次你還是告訴他說"沒有,他沒有不恰當地觸摸過我。"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辯方律師:對話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原告男童:我相信那是我在夢幻莊園回來後的事。(即所謂"性侵犯事件"發生之後)
辯方律師:他(校長)說,"看著我,看著我……如果你不告訴我真相我就不能幫你——真的有事發生過嗎?"是不是?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那你是不是回答說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原告男童:是的。
(法庭內嘩然,檢控官搖頭嘆息。第二天,原童男童解釋道,當初沒有對校長說出"實情"是因為尷尬。)
場景三:(關於被"綁架")
辯方律師:你們在酒店報警了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們在外出購物的時候尖叫過救命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們呆在祖母家裡的時候報警了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和社工談過關於被綁架的事情嗎?
原告男童:沒有。
場景四:
辯方律師:你告訴了治安官那邊,是不是?說你的病好了後,就覺得麥可拋棄了你。
原告男童:是的。
點評:對於原告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現,一位在場記者評論道:當男童在陳述自己受到麥可"性侵犯"時,平靜得像在說別人的故事,但當他說到某次在夢幻莊園麥可怠慢了他的時候,臉上才開始出現激動的情緒。
CBS法律專家安德魯‧科恩評論道:
這個據稱的猥褻受害者並沒有在法庭上表現得像一個受害者。在檢方這個案子的關鍵核心時刻,男童的故事卻沒有一處在質疑之下是沒有漏洞、精確可信的。
有時悶悶不樂,有時爭強好勝,有時放肆無禮,有時逃避推脫,這個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現更像一個小流氓,而不是一個刑事受害者。
這個年輕人對關於他癌症辯方律師題的回答,讓人覺得他是把自己的疾病當成了一把寶劍而非一面盾牌,不切實際的,甚至有時是冒犯性的期望著得到傑克森及整個世界對他的"償還"。
他更像一個折磨傑克森而不是傑克森折磨他的人。我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年輕人會允許傑克森來猥褻他。
原告男童明白地抱怨說傑克森收回了一輛曾給他一家人使用的汽車,然後又抱怨說傑克森給他的手錶並不值傑克森告訴他的價格。如果這就是感激,如果這就是感謝,那麼現在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
他作證的時候,他講話的樣子看起來更像是在背誦一個剛剛讀過的故事,而不是在重述自己的經歷。如此看來,他看上去更像一個排演編造過度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個經過教唆指使的人。
—————————————————————————————
男童姐姐作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及"陰謀罪"證人)
場景一:在男童姐姐走上證人席之前,陪審團首先觀看了原告男童家的一部錄影帶。這是當年記錄片《與麥可‧傑克森共同生活》播出後引發許多負面爭議,傑克森陣營因此拍攝製作的一部反擊片。男童一家也參與了拍攝。這家人在影片中談笑風生並極力讚美傑克森,說他是父親一樣的人。後來男童一家指他們是在傑克森助手的綁架威逼下拍攝這部片子的。檢方又指,就在男童一家完成拍攝的當晚,傑克森開始對男童實行"性侵犯"。)
辯方律師:那麼,好的。就你所說,那些(錄影帶中的)台詞都是背出來的?
男童姐姐:不是背的。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背的。我們被給過稿子。你可以在錄影片最後看到,那人手上還拿著。
辯方律師:行啊,就是有一些問題的紙張嗎?
男童姐姐:還有劇本。
辯方律師:好的。那麼你是在說你在片子裡說的一切都是一字一句背誦下來的嗎?
男童姐姐:不是背下來的。但就像,你知道,"你必須記得這個,你必須記得哪個"。我現在不打算回憶所有的一切。
點評:"綁架威逼男童一家拍攝讚美自己的錄影帶"是檢方指控傑克森"陰謀罪"的最重要一項!而事實上,傑克森的反擊片在福克斯電視台上播出時,並沒有把男童一家美言傑克森的錄影片段選入。當檢察官在錄影師家搜查到這部片子的時候,這部片子還原封未動。不知為何傑克森為了這麼一部無關緊要的片子不惜綁架男童一家威逼他們拍攝,但到最後卻沒有去使用?控方的說法太不合邏輯!而且,原告一家指他們是按照傑克森的德國經紀人迪亞特‧維茲納寫出來的劇本"來表演的,但知情人一聽就樂了——迪亞特‧維茲納的英語極爛,更別說用英語來寫"劇本"了!
場景二:(控方指原告男童在認識傑克森之後就變壞了,但辯方律師指出男童之前就有許多問題!)
辯方律師:你記得你的弟弟葛文(原告男童)曾經用汽槍射中了你母親的腳嗎?
男童姐姐:是的,我記得。他還射了我。
辯方律師:什麼時候的事情?
男童姐姐:就是我們從夢幻莊園(麥可的莊園)回來以後。
辯方律師:好的。那麼他就是拿汽槍射中了你們兩人?
男童姐姐:是的,他這樣做的。自從他從夢幻莊園離開後,他就戲劇化地變成了另外一個具有攻擊性的人。
辯方律師:但在他去夢幻莊園之前,在學校裡從來沒有過攻擊性,這是你的說法嗎?
男童姐姐:對。他從來不在學校裡打架。我記得如此,他只是很健談。
辯方律師:但他被開除了,不是嗎?
男童姐姐:不,他從來沒有被學校開除。
辯方律師:你認為他從來沒被開除?
男童姐姐:我不知道。
辯方律師:你不知道?
男童姐姐:葛文從來沒攻擊過我和母親。
點評:男童姐姐的證詞明顯的前後矛盾。而後來在原告男童出庭時,辯方師出向陪審團出示的九位老師對男童的評語,證明該男童是一位極不守紀律而且不尊重老師的學生。
場景三:(辯方律師提起原告男童父母的離婚官司時對父親的指控——性侵犯與非法監禁,恰巧跟他們對傑克森的指控一樣。)
辯方律師:你能回想起……這是個敏感的區域,如果法官允許,你需要休息的話,我會停止。你是否記得你的家庭成員曾經互相發出騷擾指控?
男童姐姐:不記得。
辯方律師:你是否記得你的母親告訴過洛杉磯警察局說大衛(她的父親)猥褻過你?
男童姐姐:是的。
辯方律師:好。你是否指控過你父親非法監禁你?
男童姐姐:是的,我是這樣做了。
辯方律師:好,那麼就你所知,你母親是否也控告過你父親非法監禁她?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
辯方律師:好。你是否指控過你父親發出恐怖主義威脅?
男童姐姐:是的。
辯方律師:你母親是否指控過你父親發出恐怖主義威脅?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
辯方律師:很好。你指控你父親故意傷害孩子,對嗎?
男童姐姐:我不知道怎麼回事。
辯方律師:好的好的。當你母親告訴洛杉磯警察局你父親騷擾了你的時候,你在哪?
男童姐姐:不,但我聽見過他問她,"如果你想把什麼東西從你胸前拿下來",然後她說,"是的",那是他們到東洛杉磯公寓的廚房裡的事情。
辯方律師:但當你被警方詢問的時候,你從來沒有告訴過他們你的父親猥褻過你,不是嗎?
男童姐姐:因為他們沒有問我那個問題,我不知道。我那時還很年輕。
場景四:
辯方律師:你是否聽說,或有任何人曾經告訴你說葛文向你母親提出過指控?
男童姐姐:他從來沒有。他從來沒有對任何人提出過指控。
辯方律師:好的。你是否知道他曾經向兒童與家庭服務部提起過指控?
男童姐姐:他從來沒有。
辯方律師:你確定?
男童姐姐:是的,我確定。
點評:而"兒童與家庭服務部"卻有文件記錄,男童曾控訴遭受母親虐待。
場景五:(辯方律師提起當年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訪查男童一家時的情況)
辯方律師:你告訴過社工,"我從來沒有見過麥可對葛文和斯塔(男童弟弟)做過什麼不恰當的性行為"?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我說了什麼。
辯方律師:那麼要喚醒你的記憶,如果需要我出示……
男童姐姐:不要。
辯方律師:……報告的一部分呢?
男童姐姐:不,它不是……
辯方律師:它喚醒不了?
男童姐姐:喚醒不了。
點評:MSNBC資深記者邁克‧泰比描述男童姐姐作證時的情形:當美言傑克森的錄影結束後,她開始說一些"我不知道","我那時還小"的證詞時,一些陪審員開始搖頭了。當這個小女生在法庭上因為回答一個問題而開始哭泣的時候,一些陪審員轉過頭去,不想看她的情緒表演。這個女生證言說她看見過傑克森在夢幻莊園的酒窖裡給弟弟們倒酒喝。但在周五傑克森律師的逼問下,她改口了。她承認自己當時是這樣告訴治安部的調查員是因為她身在酒窖,所以猜測傑克森給他們倒的就是酒。但只是猜測。"那時我太年輕了,"她這樣推說,"我不知道我說的每一個細節是否正確。"
—————————————————————————————
原告男童母親("陰謀罪"証人)
能夠讓這個女人出現在證人席上可不容易。她曾一度想逃避作證,因為她害怕辯方律師問及她曾經的福利詐騙行為的問題。但如果她不出庭的話,檢控官費煞費苦心羅列的28項"陰謀罪"就會土崩瓦解,所以一定要她出庭。後來法官裁議,如果男童母親在法庭上被辯方律師問及福利詐騙行為的問題,她可以引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保護公民擁有不被強制自證其罪的權利,即所謂的沉默權來拒絕回答。男童母親這敢才站在了證人席上。
在開始兩天的法庭陳述中,這個女人表現得十分戲劇化,滔滔不絕,手舞足蹈甚至搥胸頓足嚎啕大哭。而在與辯方律師的對質時則充滿火藥味!她不斷地與辯方律師爭吵,而且用冗長且跑題的敘述回答每一個問題。
場景一:(男童母親聲稱麥可指使助手"綁架"了他們一家,並把他們拘禁在麥可的夢幻莊園。但辯方律師指出,在他們所謂"被綁架"其間,她曾外出光臨了美容院,並接受了全身上蠟脫毛護理。)
辯方律師:Chris Carter是否開車送你去一個夢幻莊園附近的美容沙龍進行全身上蠟?
男童母親:不正確!
辯方律師:那誰帶你去做的全身上蠟?
男童母親:誰也沒有!
辯方律師:那麼,你在烏有鄉的時候你去做過全身上蠟,對否?
男童母親:不正確!
於是這兩個人就這麼來來回回,直到這個女人自己說出她認為正確的"術語"。
男童母親:我是去做的腿部上蠟,……他非要一直說是"全身上蠟",沒有全身上蠟!
(法庭內哄堂大笑!)
場景二:(辯方律師質問她在所謂的他們一家關押期間,為什麼她沒有尋求幫助。)
辯方律師:你們一家被關押在那幢樓裡,你對樓裡的任何人抱怨過嗎?
男童母親:沒有,但是現在我有,
辯方律師指出在所謂的被關押期間,這個女人可以打電話給喜劇演員Louise Palanker。
辯方律師:如果你(給Palanker)打了電話,為什麼你不打給警察?
男童母親:我不能。我希望她可以。
辯方律師:你打911了嗎?
男童母親:我現在打了。
辯方律師指出她認識不少警局的人,問她為什麼不向她的警察朋友求助。
男童母親:因為我不想麻煩人家。
點評:而男童母親卻經常因為其他理由而播打911——甚至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鄰居家太吵鬧了,車子壞了等等。
場景三:(1998年,男童與弟弟及其母親曾在JC彭尼百貨店涉嫌盜竊而被保安抓住並報警,後來沒有追究男童一家。但一年後,男童母親以百貨店保安毆打了她的兩個兒子以及"性侵犯"了她為由,將商場告上法庭,後來男童一家收到了15萬美元以上的和解費。辯護律師抓住這一點來證明這家人有通過虛假指控來賺取金錢的歷史。)
辯方律師出示了當年的一些照片,包括男童母親當年商場盜竊案的嫌疑犯照片以及原告母親所謂的被商場保安毆打所造成的嚴重淤傷的照片。律師質疑照片的真實性,
男童母親承認商場事件發生當天,在警察局給她拍攝的嫌疑犯照片上顯示,沒有任何淤傷。
男童母親:我化著妝。
但其他的照片則顯示她的臉上到處是傷痕,身上也是青一塊的黑一塊。
辯方律師反復逼問她這些照片是什麼時候拍攝的。
她起先承認說,這些傷痕當時並不是立即出現,而是隨著時間"越來越明顯"。
辯方律師:是你的律師拍攝的這些照片嗎?
男童母親:是的。
辯方律師:但你一年後才去找的律師。
男童母親:那些照片在當時那起刑事案件發生時就拍好了,我有那些照片。
然後她表示,是她的辯護律師要她去拍攝這些照片的,當時她在那次商場事件中被控入室行竊、攻擊和偷盜。但她也說這些受傷的照片不是在警察局裡拍攝的,而是她丈夫帶她去一個快照館裡拍攝的。
辯方律師:他什麼時候帶你去的?
男童母親:立刻就去了。
辯方律師:但你不是才作證說那些傷痕不是立即出現的嗎?。
這個女人隨後給出了一個讓人費解的答案:"是辯護律師告訴我們去的時間。"
辯方律師:你是否曾經告訴過一個律師事務所裡的女人,這些照片上的淤傷實際上是由你前夫造成的?
男童母親:那是錯的!
點評:辯方律師指出,在JC彭尼百貨店案件中,男童母親指她身上的傷痕跡是保安造成的,而就是贏得官司並獲得15萬美元的賠款的五天後,男童母親就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離婚,而那些傷痕就變成了丈夫虐待家人的罪證。
場景四:(辯方律師問了男童母親關於她一家與其他名人的遭遇,以此證明男童母親一向熱衷於接近名人並以兒子的癌症博取同情以便從中獲利。但男童母親說從來沒人告訴她在她兒子參加的好萊塢喜劇訓練營裡有人為她兒子捐錢。她還說她也不知道那些錢是如何轉到她為她兒子開的銀行帳戶中去的。)
辯方律師:你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往裡存錢。你只管取錢?
男童母親:我按照我丈夫告訴我的去做。
辯方律師:你也不知道Chris Tucker(某喜劇演員,曾作證資助了兩萬美元給男童一家)會往這個帳戶裡匯錢?
男童母親:是的。
辯方律師:你是否知道喜劇明星們在"歡笑工廠"俱樂部裡為你的兒子舉辦過募捐活動?
男童母親:我什麼也不知道。
點評:FOX411專欄作家Roger Friedman評論:Michael Jackson案的男童母親Janet Arvizo在周五的證詞,讓人感覺不是瘋狂就是傷心。在接受辯護律師Thomas Mesereau的盤詰時,她充分表現出了她是一個強迫而病態的謊言家、一個精明的操縱者和一個真正的幕後主腦。
法庭電視台的記者Diane Dimond則在周日的《紐約郵報》上公然稱原告母親"廢話連篇"。這個記者原來一直是Jackson的對頭之一。
"她迂迴曲折的進行著解釋,自大地認為她能夠比Jackson的辯護律師Tom Mesereau更加聰明。現在,這個母親是政府最大的噩夢。"她寫道。
一直按照Jackson可能有罪的傾向來做報導的法庭電視台的專家Rikki Kleiman日前出現在E!娛樂電視台法庭重現節目中做了評論,她說,"昨天晚上,我心裡發生了重大的改變……我閱覽了法庭的筆錄,然後想,‘我的天啊’。在讀完這個母親的證詞後,我們真的必須要開始想這樣一個可能性:他(Michael Jackson)是完全地、絕對的清白。我現在也從這個案子裡明白了‘假定清白‘是多麼的重要了。"
下圖:男童母親當年商場盜竊案的嫌疑犯照片,明顯沒有什麼傷痕。但一年後,她卻拿出一大堆鼻青臉腫的照片告上法庭,說當時商場保安毒打並性侵犯了她,最終獲得十五萬美元的賠償。
—————————————————————————————
沉思:為什麼麥可‧傑克森會遭受如此嚴重的污衊?
答案:這是歐美白人種族主義與娛樂工業的相互勾結!
如果麥可‧傑克森只是一個本份的普通藝人,那他絕不會受到現在如此不公平對待。而問題是,他不僅是一位極其成功的藝術家,而且在美國音樂工業裡擁有極大的權勢!他擁有白人樂壇最寶貴的遺產--披頭四樂隊全部的歌曲版權,他擁有貓王的許多歌曲的版權,擁有歐美眾多著名歌手數不清的歌曲的版權,因為他擁有全球第二大音樂公司SONY的全部歌曲的50%的版權,也就是說,SONY每發行一首歌曲賺到的錢,都要分一半給麥可‧傑克森!
可以想像,白人,特別是白人種族主義者,對此是多麼的眼紅,妒忌,仇視!更可恨的是,麥可居然還是一名善舉無數的慈善家!在全球擁有億萬計的追隨者,很多歌迷喜歡他的人格,勝過他的音樂!可以說,麥可‧傑克森,已經成為一股令白人感到畏懼的超級黑色力量了!所以,他們十多年來,千方百計地污衊他,不留遺力地想打垮他!
下面是一位據說是麥可身邊的"知情者"LTTW的文章:
對於媒體來說,麥可‧傑克森無論怎麼做,媒體都會打擊他。表面上是因為媒體不喜歡他,實際上是因為麥可不按他們的規則玩遊戲,尤其是他是一名黑人。
在麥可之前,有60年代的拳王阿里的故事。當阿里說,"我不會做你們要我做的人,我要做我想要做的人"時候,暗勢力和媒體把他埋葬了。他們說他自稱自己是"最偉大"和"美麗"的。當阿里加入"伊斯蘭民族"組織後,媒體又說他是不愛國者、叛國者和懦夫,因為他的宗教信仰阻止了他參加越南戰爭。當時諷刺的是,在今天,阿里被冠名和公認為一名美國英雄,但在他當年作出那些不受歡迎的決定時,他被所有的白人媒體圍攻,因為他沒有按"他們"的要求說話做事。他成了那些少數族裔為之崇拜和驕傲的危險先例。
過去十年裡媒體開始對阿里的擁抱,是因為他已經在病痛中衰弱了。當他不再是一個曾經那樣的響亮聲音(威脅)後,國際上才來把他當英雄捧著,但在他鬥爭的時候,這些現在奉承的人,影子都不在。
對麥可‧傑克森特別艱難的是,是他曾被所有人愛戴。那些白人,如導演羅曼‧波蘭斯基承認和13歲的侄女有性關係,卓別林承認和未成年人有性關係,伍迪‧艾倫與前妻的養女結婚,而披頭四主唱約翰‧藍儂私生活極其靡爛,經常與未成年少女上床,貓王娶第二任妻子時,她只得十四歲,但他們這些故事最終都沒有像麥可這樣得到如此多的非議。他曾站在世界的頂點,無人能夠改變。然後,1993年案件發生了。媒體復仇般追逐著他。
簡單來說,有阿里的例子在前,麥可不按媒體的規則辦事。他超越了音樂的界限,做了很多被認為只該是白人藝人做的事。他歌唱世界和諧和世界和平卻被取笑,但Bob Dylan,約翰‧藍儂這樣做卻OK,更糟糕的是,他還表現出自己是一個精明的生意人。
麥可買了ATV/Northern版權,卻難以置信地被描述為一個偷竊了歌曲的人。但這些歌曲是擁有者是主動賣出來的,人們也再清楚不過那些歌曲是他們寫的。但卻有無數的黑人藝人創作的作品被偷竊,包括貓王在內,這些黑人藝術家不但拿不到錢,連名分都拿不到。而麥可拿到Beatles的歌曲版權,卻被媒體不斷的口誅筆伐,除了是種族主義驅使,已經找不到其他詞語來描述。
所以當麥可‧傑克森這個最親切、態度和藹,最不會說人壞話髒話的人,公開站出來叫SONY前總裁Tommy Mottola是種族主義者的時候,我們可以知道有事發生了。而Tommy Mottola確實是種族主義。他只是利用黑人賺錢。他說製作人Ivy Gotti是肥黑鬼……
媒體卻把麥可描繪出一個機會主義者,說他是因為Invincible專輯銷售不好,才出來突然發現了"黑人所遭受的不公平",媒體的普遍策略就是首先去質疑黑人藝人或少數民族藝人"為自己族人做過什麼",好像這是一個道德義務。而白人則從不用被這個問題所質疑。這是媒體在告訴,黑人該如果表現。
媒體不斷的說麥可皮膚顏色的改變是恥於與黑人為伍,其實他們知道的非常非常清楚他是患了"白癜風",他們反覆這樣說的目的就是分裂麥可和黑人團體的紐帶,讓黑人裔人民再度失去他們的領袖。正如麥可所過的那樣,(算沒有明說?),很多白人冒著皮膚癌的危險要把自己曬成古銅色,但同樣的媒體沒有人指責那些人在恥於為一個白人。
而據記錄,麥可給黑人社團捐獻了數百萬的金錢,還為那些死去時身無分文的可悲黑人藝人付了全部的葬禮費。他這樣做不是為了去討得良好的公眾形象,他這樣做是因為他堅信該這樣做。即使Invincible專輯銷售成功了,麥可依然會對付SONY,因為在很多問題上結怨已深,麥可要搞倒SONY,曝光SONY骯髒的手段和音樂界的種族主義。
拳王阿里能最終被當成英雄而去點燃亞特蘭大奧運會的火炬,20年內,麥可‧傑克森或許能再度被人們所擁抱,那時我們才看到勝利,也便是歡慶的時刻。(原文:LTTW翻譯:Keen)
可笑的是,中國媒體也只知道跟風,我們總說西方媒體妖魔化了中國,跟不知道也跟著西方媒體一起妖魔化了麥可‧傑克森。
—————————————————————————————
說起某些娛媒污衊麥可‧傑克森之能事,還記得03年曾有一篇十分聳人聽聞的報導嗎?
傑克森被曝曾重金請巫師詛咒史匹柏等人
大意是說:傑克森曾花十五萬美元代價請來巫師,對導演史蒂芬‧史匹柏等人下達惡毒死咒。為了進行巫毒死咒時的作法需要,這名巫師在祭拜儀式中共殺了42頭母牛做為牲品。這名巫師甚至誇口保證說,製作人大衛‧葛芬在作法儀式後的一周之內必定會一命嗚呼。云云。
當年這篇由美國小報炮製的消息很是火熱了一陣子,中國娛媒怎麼能落後呢?果然,沒過多久就大小網站,大報小報一起轉載得不亦樂乎!
但是,當不久後史匹柏親自出來闢謠的時候,中國媒體卻集體裝聾作啞,沒了反應了!
請看1995年,傑克森的HIStory專集發行之際,著名導演史蒂芬‧史匹柏對傑克森的評價:
“麥可‧傑克森作為一個明星,成為了一種現象。寬邊禮帽,單手手套,白色短襪和黑色便鞋。他神秘,富於戲劇性,是完美的表演家。從他的舞步,到他建來作為居所的永無鄉牧場,他看起來就像是幻想中的人物。我有幸認識長達13年的麥可‧傑克森是個毫不矯飾的人,也並不虛幻。讓傑克森了解世界有多想了解他,模仿他和毀滅他是件困難的事。他所做的最明智的一件事就是小心的保護了他最正直的內心。這正是他身上我們最喜愛的部分。
傑克森對這個世界上哭訴的聲音有著超人的敏感。通過他的“Heal The World”基金會,他努力保護著這個地球上最珍貴的資源——孩子,還有環境。他感到了近乎父母般的責任——世界上所有的兒童都是他的孩子。 Michael為如此多的人做出了這麼多的貢獻,而他本身已經成為這個星球上最珍貴的資源之一。為他創造性的激情、歡樂,勞動和天賦的力量所指引,傑克森在追尋著他的夢,並和我們大家分享。我幾乎等不及要知道接下來他將帶領我們往何處去。這張精選集曲目選自音樂史上最成功的專輯。傑克森是世界公認的唯一的獲得最多讚譽的藝人。當你聆聽並且欣賞他的音樂時,我相信你會贊同我們這些他的樂迷得到了最好的回報。 ”
史蒂芬‧史匹柏對傑克森的另一評論:
“他是這個世界上最後一個按自己方式生活的天真無邪的人。我從沒見過想他這樣的人。他是一個情緒化的童星。他按自己的方式行事。有時他看起來行事飄忽不定,但事實上他做的每件事都有其自己的道理。他對自己演藝生涯和選擇都很聰明。我認為他絕對是一個雙重人格的人。”
全文轉自:http://www.mjjcn.com/mjjcnforum/thread-8289-1-1.html
歡迎轉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